1、通過我司公布的投訴受理途徑提出投訴;
2、投訴受理單位收到投訴事項后,將及時轉交相關投訴處理單位;
3、投訴處理單位調查核實投訴事項,根據調查核實結果做出處理決定并反饋投訴受理單位;
4、投訴受理單位在15日內告知投訴人;
5、投訴人對投訴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提出異議,投訴受理單位將升級處理并再次進行核查;
6、投訴處理單位應在收到客戶異議之日起30日內再次核查并做出處理決定,同時反饋投訴受理單位;
7、投訴人對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不接受的,投訴受理單位可告知投訴人可以向金融消費者糾紛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或通過仲裁等途徑解決糾紛。
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6月7日